TAY & HELEN WONG戴与黄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6月7日正式成立。由Tay Hong Huat和Helen Wong Wai Tzing共同创办,两位创办合伙人及另位合伙人曾志伟在马来西亚的法律界可谓资历丰富,他们拥有超过80年的实务经验。TAY & HELEN WONG律师事务所对其能为客户提供个性化 (personalized) 及优质的法律服务,主要专注于诉讼,争议和解, 公司企业和商业交易,银行和证券业及就业文件及纠纷等领域。戴律师也是一名公证人 (Notary Public) 而 曾律师则是一名商标代理人 (Trademark Agent)。
TAY HONG HUAT 戴丰发 (“Tay”)
Tay专门负责处理带有诉讼性质的案件,其中包括预先制止,攻击与补救措施,诉讼前咨询及战略规划,商业纠纷,证券,银行和破产案,公司官司,追索债款,防卫,职业争端,土地纠纷与侵权行为等。Tay也非常积极的为一些面对财务出现状况的公司提供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和债务协议及妥协方案等方面的咨询及策划。他亦是受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认可的调解员。Tay毕业于槟城鍾灵中学,除了马来语和英语,同时也精通华语。他也是一名公证人 (Notary Public)。
CHAN CHEE WOEI 曾志伟 (“Chan”)
作为一名公司事务和商业律师,Chan的工作范围一般上涉及与公司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的主要市场,ACE市场和LEAP市场开业上市相关的各种实施事项。除此以外,其他专长也包括法定尽职调查 (due diligence),出售股票协议,公司合併和收购,合资企业和股东协议,自动停业清算工作,专利权,利息方案,经销协议,转卖者协议,代理协议,经纪商协议,产业买卖协议,租赁和租借,及电子/网上营业/商业协议等。他亦是一名商标代理人 (Trademark Agent)。
WONG WAI TZING, HELEN 黄惠贞 (“Helen”)
Helen曾任职公司秘书许多年,是一名合格的公司秘书,她于1991年成为专职律师。Helen活跃于与公司和商业有关的事务。她的职务领域主要负责处理公司合併及收购,接管,合资企业和股东协议,管理协定,劳务合约,技术援助协议,分时使用度假房计划,证券,经销和专营权协议。如今,Helen 是本所的顾问。
总结
Tay主管诉讼组,并且由两名法律助理协助;公司和商业组则由 Chan负责(由另外两名法律助理从旁协助)。他同时也监管楼宇买卖业权转让部门。
1999那年,马来西亚政府在银行金融界作出了重大的转变,将国内原有的55家金融机构合併为6个顶柱集团。THW应两家金融机构聘雇负责尽职审计及起草必备的文件,也算是本所对该事项的一点贡献。在过去的22年里,本所参与过2项反向接管的实施和8项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马来西亚证券交易)的主板,ACE市场和LEAP市场的公司开业上市的实施事项。本所也被马来西亚的一家大型银行选任为代其取回债款的主要律师之一。
最近,本所也被聘雇咨询有关5间跨国机构关闭其在马来西亚工厂及公司的事务及裁员事宜。
THW为客户提供与马来西亚法律相关的法律咨询与意见,作为大马公司,外国公司,跨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半政府及个人的代表律师。本所秉持着提供具素质,专业和效率高的个性化法律服务的原则,事事谨慎及专心致志。THW定期性出版”The Update” (前称Law Update)刊物,本所客户和营业伙伴可从中了解关于马来西亚及一些英联邦权限的当代案件判例法及法令的最新发展。由2名合伙人,6名律师及10名员工所组成的组合,THW会继续努力做得最好,务求达到客户的需求及期望。